其中:安排补助项目资金51.6亿元,按照扶优扶特扶强、竞争立项、择优选项的原则,重点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农业基础设施、规模化标准化种植养殖基地建设等;
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开展农业基础设施、良种繁育、农业污染物防治、废弃物综合利用和社会化服务体系等项目建设,以及新产品新技术推广应用、农产品精深加工、流通体系及品牌建设等;
扩大龙头企业和“一县一特”产业发展试点,引导产业化龙头企业与农民合作社、农民建立紧密利益联接机制,探索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有效实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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