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上述8省(区)做好抗灾保畜、恢复生产和饲草料储备等工作,经与农业部协商一致,近日,中央财政安排拨付农业生产救灾资金2.5亿元,对受灾群众购买种畜、柴油、农膜和饲草料储备给予适当补助。同时,要求上述地区及时拨付资金,切实加强监管,确保农业生产救灾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中央财政将继续密切关注灾害性天气对农牧业的影响,并视灾情状况积极安排农业生产救灾资金,支持各地做好抗灾保春耕工作。
0评论2026-08-27
0评论2026-08-26
0评论2026-08-25
0评论2026-08-23
0评论2026-08-22
0评论2026-08-21
0评论2026-08-20
0评论2026-08-19
0评论2026-08-17
0评论2026-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