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压紧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2月27日,农业农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菜篮子”食品管理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合印发了《关于修订〈“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近日,农业农村部市场与信息化司司长唐珂就本次修订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修订《“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是在什么背景下开展的?
答:“菜篮子”关系人民生活、关系农民致富,是保障群众安居乐业、经济平稳运行的民生大事。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菜篮子”产品稳产保供稳价工作。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树立大食物观,发展设施农业,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始终是建设农业强国的头等大事”、“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落实好‘米袋子’省长负责制、‘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加强粮油肉蛋奶果蔬菌等重要民生商品的产销保供,畅通物流配送,丰富节日市场供应,确保数量充足、品种丰富、质量放心、价格稳定”。
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农业农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联合印发了考核实施细则,对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等36个城市开展了两次考核。通过考核,市长主体责任得到较好落实,各城市“菜篮子”产品生产供给有效加强、流通体系持续完善、监管水平稳步提升、调控机制逐步健全。但在考核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比如,部分城市“菜篮子”产品生产基础不够牢固,物流设施存在短板,应急保供能力还需提高,特别是在雨雪冰冻等自然灾害或疫情等突发事件影响下,个别城市出现了“菜篮子”产品短期供给紧张、价格明显波动等情况,短板弱项亟待补齐,需要通过考核进一步推动“菜篮子”工作高质量发展。新时代开启新征程,新形势提出新任务,广大人民群众对“菜篮子”产品品种、品质、品牌及购买便利性等都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适应形势发展,有必要修订《实施细则》,更好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督促指导城市强化稳产保供稳价工作,全面提升“菜篮子”产品生产供给、市场流通、质量安全监管、调控保障能力水平。
问:修订《实施细则》有什么重要意义?
答:“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是“指挥棒”,《实施细则》就是考核的“路线图”,对落实好“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具有重要意义。一是落实中央要求的重要举措。《实施细则》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推动加强“菜篮子”工程建设,引导各地统筹抓好产品生产、市场流通、质量监管、调控保障、应急保供等能力建设。二是促进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的有效途径。近年来,受新冠疫情、不利天气等因素影响,部分地区个别“菜篮子”产品价格大起大落甚至滞销卖难,对农民增收造成一定冲击。《实施细则》聚焦“菜篮子”产品稳产保供稳价短板,引导各地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和政府宏观调控作用,畅通田头到餐桌的渠道,助力农民持续增收。三是保障城乡居民吃鲜吃好的关键措施。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已达65.22%,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人口密度更大,保障城乡居民特别是超大城市、特大城市“菜篮子”产品有效供给任务更加艰巨、更加繁重。修订《实施细则》有利于压紧压实市长负责制,丰富城乡居民的“菜篮子”,满足城乡居民消费需求。四是促进经济平稳运行的有力支撑。《实施细则》进一步压实责任,打破把“菜篮子”生产甩给主产区、流通甩给大市场的思维模式,推动各地将“菜篮子”工程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统筹考虑,有利于高效调控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确保“菜篮子”产品量足价稳,为经济社会稳定运行打牢基础。
问:《实施细则》修订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实施细则》是“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实施的重要指导,本次修订坚持了四个原则。一是坚持“大稳定、小调整”。严格遵循《“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明确的考核框架和基本规则,考核总分保持100分,考核内容仍为生产能力、市场流通能力、质量安全监管能力、调控保障能力和市民满意度等五个方面。根据新形势新任务,在考核框架内对考核条目和考核指标进行调整。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针对考核中发现的普遍性、突出性问题以及在雨雪冰冻灾害和疫情等突发事件中暴露的不足,着力强化城市生产能力和应急保供能力,以进一步提升应对突发情况能力为目标,细化完善相关考核内容,抓住关键环节,夯实稳产保供稳价基础。三是坚持实事求是、务实管用。充分借鉴各地近年来特别是疫情防控期间“菜篮子”产品稳产保供稳价的成熟经验和有效做法,结合当前实际工作和新形势新任务,以考核推广成熟经验做法,解决重点问题。同时,落实基层减负要求,发挥现代信息技术作用,着力提升考核效率。四是坚持适度超前、引导提升。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引导城市积极发展设施蔬菜生产,稳定提高生产能力。针对突发情况,引导城市建立应急保供生产基地和运销主体名录,规划临时中转调运场所等,提升应急保供能力。
问:《实施细则》主要在哪些方面进行了修订?
答:《实施细则》修订后,考核重点更加突出,导向更加明确,进一步提高了考核的全面性、针对性、科学性。一是丰富优化考核指标。新增“人均菜地保有量”、“设施蔬菜生产”等指标,提高蔬菜生产抗灾害、抗风险能力。新增对人均肉类产量的考核,引导城市提高肉类自给率。新增“种植养殖环节定量抽检”“市场销售使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率”“食用农产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等指标,强化产地、基层、种植养殖环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守牢质量安全底线。新增对大中城市开展“菜篮子”产品供需平衡分析的考核,进一步加强分析预警工作。二是新增应急保供等考核条目。将“菜篮子”产品应急保供机制单独作为考核条目,引导城市完善应急保供方案,建立应急保供品种清单、生产基地和运销主体名录,建立健全应急保供网络。新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等政策落实”考核条目,推动提高运输效率。新增“‘菜篮子’产品产地环境质量”考核条目,引导提高产地环境质量。三是调整部分条目考核内容及方式。将“水产品产量”调整为“水产品养殖面积与产量”,增加对水产品养殖面积的考核。细化“菜篮子”产品储备考核,从储备制度、支持冷藏保鲜设施等建设、储备规模、贮藏设施维护等方面切入,全面加强储备工作。
此外,在认真总结前两次考核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新形势新任务,合并删减了部分一般性工作考核指标。
问:修订后的《实施细则》主要有哪些特点?
答:《实施细则》立足实际,面向未来,对标大局,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体现了新时代“菜篮子”工作的新要求,体现了“菜篮子”工作的发展方向。总的看,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更加系统全面。修订后的《实施细则》,考核内容更加充实完善。生产发展涵盖了种植、畜牧和渔业等产业,涉及耕地利用、设施农业、产品产量等内容,考虑了人口变化、城镇化发展等因素,全方位、多角度夯实生产基础;市场流通涵盖了批发、运输与零售等各环节,涉及总体规划、政策落实、市场建设、网点布局等内容,坚持“硬件”、“软件”一起抓,做到流通全链条管理、全方位提效;质量安全监管涵盖了“菜篮子”产品从产到销各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涉及制度建设、工作落实、抽查检验等,坚持“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抓,统筹兼顾了质量安全的过程监管、结果考评和能力建设;调控保障涵盖了管理体系、调控政策、价格运行、储备制度、信息监测、应急保供等多个方面,着力强化各部门的协作联动,形成强大工作合力。二是更加精准有效。修订后的《实施细则》,进一步聚焦问题短板,突出对“菜篮子”产品生产能力和应急保供能力的考核,着重增加了相关指标设计、分值设定。紧盯耕地利用、种养规模、产量增长等基础性、关键性工作,优选核心性、牵引性考核指标,既看总体总量、发展基础,又看人均水平、进步幅度,引导城市大力发展“菜篮子”产品生产,提高自给水平。提高市民满意度分值,充分反映民意、体现民心,引导城市更加重视市民的直观感受和现实需求。三是更加科学客观。修订后的《实施细则》,进一步提高了定量考核的比例,能定量的均定量考核,能采用统计数据则不采用部门数据,不断提升考核科学性、权威性。同时,进一步优化评分方式,对肉类产量、“菜篮子”价格上涨幅度等定量指标采用分档计分方式考核,让考评结果分出梯队、拉开档次,确保考得科学、评得合理,推动“后进赶先进,先进更先进”。
问:下一步将如何用好《实施细则》?
答:修订《实施细则》,是为了更好地组织开展“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督促指导各地落实好市长主体责任。今年,我们将从三个方面重点抓好考核工作。一是组织开展考核。根据《“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农业农村部将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菜篮子”食品管理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照《实施细则》,对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等36个城市组织开展2021—2022年度“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评估各城市“菜篮子”稳产保供稳价情况,督促落实市长负责制,加强“菜篮子”工程建设。二是用好考核结果。及时向各省区市人民政府通报考核结果,对发现的问题一对一反馈,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对连续两次考核优秀城市予以表扬。三是健全完善机制。探索建立更加管用有效的考核奖惩机制,强化压力传导,激发创先争优积极性。
总之,就是要通过“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督促引导各地各部门和各城市促进“菜篮子”产品生产稳步发展、流通有序顺畅、质量水平持续提升、调控保障精准有效,把“菜篮子”拎得更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