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一村一品”建设成为了我国实现乡村产业化、规模化、标准化发展的重要途径,也成为了提升农民收入的重要手段。
日前,农业农村部乡村产业发展司正式公布了第十二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从2011年农业农村部公布第一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以来,到今年已经连续公布了十二批,累计认定了4182个“一村一品”示范村镇。
什么是“一村一品”
“一村一品”是指以村为基本单位,充分发挥本地资源优势,通过大力推进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和市场化建设,使一个村(或几个村)拥有一个(或几个)市场潜力大、区域特色明显、附加值高的主导产品、产业或品牌,从而大幅度提升农村经济整体实力和综合竞争力的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模式。而随着本地优势产品的发展规模逐步增大,从一个村扩展至乡镇甚至县域后形成产业,在一个县或者几个县的的范围内聚集了大量的资金和相关从业人才,逐步形成了具有集聚力和影响力的产业集群,就会进一步演变为“一县一业”。
“一村一品”的由来
“一村一品”是市场经济和社会化大生产推进下的一种产物,当市场经济和市场需求发展到一定规模后,当前的生产方式、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无法满足需求后,就会倒逼生产方走专业化、规模化的道路,以提高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
“一村一品”概念最早的提出者是日本大分县知事平松守彦,当时大分县最贫困的地方是大山町村,大山町村的地理环境十分适合梅子树和栗子树的生长,当地建设了大型的梅子园和栗子园,并配套了相应的娱乐设施和养鱼场,吸引了很多人来参观,梅子和栗子也成为了当地的品牌特色。当时日本的乡村衰败问题已经引起了很多人的注意,经济萎缩、人才外流,如何让乡村产业发展起来,提高农业的经济效益成为了首要问题。大分县人多地少、资源紧张,农业发展受到了极大的限制,农民种地积极性也不高,为了改变和解决这一困境,平松守彦借鉴了大山町村产业聚集和发展的经验,1979年在日本大分县发起了“一村一品”运行动,使大分县每个村庄都发展出了极具地方特色的产品,大分县的经济得到了极大的发展。
我国“一村一品”的发展历程
我国从改革开放后,部分地区借鉴日本“一村一品”建设的成功性,开始推进“一村一品”的建设,不过一直没有在全国大范围的展开。1983年8月,平松守彦受邀在上海进行了“一村一品”的演讲,此后,许多地方开始了“一村一品”的建设。当时联产承包责任制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得到了推行,市场经济取代了计划经济,商品生产和市场需求进入了快车道,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进一步得到了提高,极大的促进了粮油等主要农产品的生产,为我国农业向专业化、规模化发展奠定了基础。同时,村办企业,乡镇企业开始迅猛发展,而各地农业主管部门也适时调整当地农业农村的经济结构,推进专业化和规模化生产,并开始以村为基本单位推广种养业优良品种。例如农业农村部早在1987年就进行了以村为单位的优良小麦品种推广行动,以提高小麦的商品化率和小麦品质,进一步提升小麦的经济效益。到80年代后期,各地涌现出大量的种养业和农产品加工专业户,发展出了一批以专业生产、庭院经济为特点的专业村和特色镇。
进入90年代后,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深化,农业市场化程度得到提高,农业开始由单纯的种养业生产向加工、营销等领域延伸。随后在十四大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以后,我国改革开放步伐加快,相继放开了大多数农产品市场,农村市场经济得到较快发展,为推进以专业村为主要形式的 “一村一品”创造了良好条件。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开始进一步深化农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实行农工商、贸工农、产加销一体化的农业产业化经营,进而带动了“一村一品”的发展。到90年代后期,随着产业化、规模化经营的快速推进,“一村一品”逐渐形成规模。在东部地区出现了大量的二、三产业和外向型农业专业村镇,中西部地区也出现了许多种养业等专业村镇,其专业化和规模化程度都已达到相当高水平。
进入新世纪后,受供求关系转变,加入世贸组织等因素影响,农村市场经济迅速发展,改革开放步伐进一步加快,我国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进入了新阶段,“一村一品”得到持续快速发展。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开始以增强农产品竞争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的,积极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实施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加快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建设,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建设现代农业等,有力地推动了“一村一品”的发展。
我国“一村一品”建设的政策推进
新世纪以来,农业成了我国重点关注和发展的产业之一,而每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也将农业放在了重中之重,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促进农业增值、农民增收成为了主要任务。2005年十一月,在陕西杨凌举行了首次“一村一品”国际研讨会,会议旨在总结“一村一品”经验,推动“一村一品”理念的本土化发展与创新,促进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的经济发展和友好合作。在这个背景下,2006年的中央一号文件第一次提到了“一村一品”。文件中提到“要充分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按照国内外市场需求,积极发展品质优良、特色明显、附加值高的优势农产品,推进“一村一品”,实现增值增效。”这对进一步加快“一村一品”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指导和推动作用。
2007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提出要大力发展特色农业,通过规划引导、政策支持、示范带动等办法,支持“一村一品”发展。加快培育一批特色明显、类型多样、竞争力强的专业村、专业乡镇。
2007年2月,农业农村部发布《农业部关于加快发展一村一品的指导意见》,意见旨在进一步加快发展一村一品,促进强村富民,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农村。《意见》确定了发展一村一品对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意义,明确了发展一村一品的指导思想和目标,并制定了“一村一品”建设的重点工作。
2007年8月,农业农村部发布《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2006—2015年)》,明确了将“一村一品”建设当作一项长期、重要的工作,《规划》提出发挥各地资源比较优势,因地制宜地大力发展特而专、新而奇、精而美的各种特色农产品,推进“一村一品”建设,加快形成国内外知名的优势产区,培育一批特色明显、类型多样、竞争力强的专业村、专业乡镇,实现农民收入稳定增长。
2010年9月,农业农村部发布《农业部关于推进一村一品强村富民工程的意见 》,文件提出,实施一村一品强村富民工程,以现有的专业村镇为基础,整合各类资源要素,整村整乡推进优势资源开发,推行农业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生产,打造特色优势品牌,促进主导产业优化升级,壮大村级经济实力,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2013年2月,农业农村部在《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农村经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中提出,要深入实施一村一品强村富民工程,加快一村一品专业村镇建设。开展全国一村一品发展情况调查,加强一村一品工作指导,因地制宜培育壮大主导产业,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对传统优势明显、独具地方特色、主导产业突出、农民增收效果显著的专业村镇授予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称号,打造一批具有较强影响力的一村一品专业村镇和品牌大县。
2014年1月,在《2014年农村经营管理工作要点》中提出,研究完善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认定标准,组织认定第四批示范村镇,继续打造一批主导产业突出、产品品质优良、带动农民增收效果显著的专业村镇。举办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村企对接活动,宣传推介一村一品名优产品。深入研究一村一品发展模式和规律,加强工作指导和服务。开展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品牌建设试点,对示范村镇在品牌培育、产品推介、实力提升等方面给予支持。
2016年3月,在《2016年农村经营管理工作要点》中提出,加快一村一品专业示范村镇建设,创建第六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继续实施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品牌建设项目,加快示范村镇特色产品的品牌培育,推进产业提档升级。
2017年12月,农业农村部发布《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深入实施贫困村“一村一品”产业推进行动的意见》,旨在充分发挥“一村一品”在产业扶贫精准脱贫中的重要作用,助力贫困地区脱贫攻坚。
2020年10月,农业农村部印发《全国乡村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年)》,《规划》提出,依托资源优势,选择主导产业,建设一批“小而精、特而美”的“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形成一村带数村、多村连成片的发展格局。用3〜5年的时间,培育一批产值超1亿元的特色产业专业村。
从以上政策中,我们能明确看到,我国将“一村一品”当作了实现乡村振兴的一个重要抓手,除了以上提到的部分政策,在其他很多涉农政策中也多次提到,尤其每年的《农村经营管理工作要点》中,更是将“一村一品”建设纳入到每年农业农村重点工作之一。
“一村一品”示范村镇认定标准的变化
虽然在政策层面上,早在2006年就提出了推进“一村一品”的建设,但一直不存在官方认定的村镇名录,农业农村部为了贯彻落实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提到的“推进“一村一品”强村富民工程和专业示范村镇建设”,2010年正式开始“一村一品”的推荐和认定工作,并于2011年公布了第一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共322个村镇成为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
认定标准(以2016年第六批为例)
村镇主导产业应是特色种植业、养殖业、传统手工业,也可以是乡村休闲、文化传承等行业。具体标准:
1.主导产业突出。专业村主导产业收入占全村农业经济总收入60%以上,从事主导产业生产经营活动农户数占专业村农户总数的50%以上。专业乡镇主导产业收入占全乡镇农业经济总收入30%以上,从事主导产业生产经营活动农户数占专业乡镇农户总数30%以上。
2.带农致富效果显著。专业村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所在乡镇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以上,专业乡镇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所在县市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以上。
3.品牌影响力大。专业村镇主导产品必须有注册商标,有通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或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认证。获得中国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或省级以上名牌认证的专业村镇优先考虑。
4.组织化水平高。专业村镇有成立农民合作社,入社农户数占专业村、专业乡镇从业农户数的比重分别为40%以上和30%以上。专业村镇与龙头企业或专业批发市场有效对接。
这个标准从2011年第一批一直沿用到2019年第九批示范村镇认定,中间略有变动,但无重大修改。随着乡村振兴的不断推进和实施,乡村产业也不断涌出新业态,“一村一品”建设由最初的以发展产业为主,逐渐向能带动和引领乡村产业发展转变,示范村镇的认定标准也有了较大变化。
2020年第十批认定标准
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申报主体为行政村、行政镇(乡),立足本地农业农村资源,发展特色产业,开发特色产品,具有较强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
1.主导产业突出。村主导产业产值超过1000万元,占全村生产总值的50%以上(贫困县可降低至700万元、占比为30%)。镇主导产业产值超过5000万元,占全镇生产总值的30%以上(贫困县可降低至3000万元、占比为20%)。
2.融合趋势明显。聚焦主导产业,聚集资源要素,延长产业链条,发展电子商务、休闲体验、健康养生等新业态,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3.联农带农作用突出。通过培育主导产业,申报村从业就业农民数量占村常住人口的50%以上,人均可支配收入比所在镇高20%以上。申报镇从业就业农民数量占镇常住人口的30%以上,人均可支配收入比所在县高10%以上。
4.品牌知名度高。申报村或镇(乡)推行标准化生产,开展商标注册,加强宣传推介,培育知名品牌,在当地有一定美誉度。
2021年,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了《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认定监测管理办法(试行)》,规范了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认定监测工作,因此2021年第十一批和2022年第十二批示范村镇的认定标准皆是以此为准。
新版认定标准
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申报主导产业应为当地的特色种植、特色养殖、特色食品加工、特色文化(包括传统手工技艺、民俗文化等)和新业态(包括休闲旅游、民宿、电子商务等)的具体品类。
1.主导产业基础好。村主导产业总产值超过1000万元,占全村生产总值的50%以上。镇主导产业总产值超过5000万元,占全镇农业生产总值的30%以上。
2.融合发展程度深。主导产业生产、加工、流通、销售、服务等关键环节有机衔接,实现了链条化、一体化发展。电子商务、休闲体验、文化传承、生态涵养等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的新产业新业态已有初步发展。
3.联农带农作用强。申报村成立有农民合作社,主导产业从业农户数量占村常住农户数的40%以上。申报镇发展有地市级以上龙头企业或规模以上企业,主导产业从业农户数量占镇常住农户数的20%以上。村(镇)主导产业从业人员人均可支配收入近3年增长率均超过8%。
4.特色产品品牌响。申报村(镇)推行标准化生产,主要经营主体有注册商标,产品销售渠道畅通,主要产品在当地有一定知名度和美誉度。申报村(镇)所在县已获得主导产业地理标志登记保护认证,认证区域内的村(镇)可优先申报。对于民俗文化和新业态,注册商标属非必要条件。
从2011年认定第一批“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到2022年第十二批示范村镇,十二年间,入选的示范村镇主导产业也在不断调整中发生着巨大变化,从农产品的种植养殖、乡村旅游,到手工艺品、农村电商,再到特色文化、自然遗产。其背后是乡村业态在丰富、链条在延长、产业在走向融合、价值在不断提升,“一村一品”发展的质量要求在不断提高。
结语
“一村一品”的最大特点小而精、特而美、新而奇,具有可复制性,一个村成功,可以辐射带动周边村一起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的同时,也丰富了城乡居民的饮食结构。随着国民经济发展,人们对饮食的需求也从吃饱、吃好转变到吃的健康、营养搭配均衡,而“一村一品”也恰恰能满足城乡居民消费升级后饮食多样化的需求。
近几年,农业农村部在持续推进“一村一品”建设的同时,也在引导相关主体在现有基础上继续做大做强。从2020年起,农业农村部在示范村镇监测统计认定的基础上,开始推介发布全国特色产业十亿元镇亿元村名单。2020年推介十亿元镇91个、亿元村136个;2021年推介十亿元镇174个,亿元村249 个;2022年推介十亿元镇199个,亿元村306个;数量快速增加。“一村一品”正朝着集约化、品牌化方向发展,开始形成跨区域、大规模、集群式发展势头。
从注重产业产值和经济效益增长到联农带农作用强、引领产业发展为主,我国“一村一品”建设逐步形成了从点到面,再由面辐射带动周边区域整体发展的模式。“一村一品”建设成为了实现乡村产业化、规模化、标准化发展的重要途径,也成为了提升农民收入的重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