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货到达港口后,韩国农管所以质量检测不合格为由要求将货物返送回中国。蒜农无法接受大蒜被返送的理由,同时他们认为,由货物返送所带来的经济损失高达1000多万元,这给通过集资才筹齐此次贸易所需货款的蒜农带来巨大压力。
发货之前质检合格
到韩国质检不过关
蒜农王先生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去年11月,韩国政府通过招标进口山东临沂兰陵县产的大蒜2200吨。其中,王先生组织供货600吨,另外两位蒜农分别供货600吨和1000吨。王先生表示,自己和当地的蒜农老乡一起凑钱做这次对外贸易,大家都是第一次做这种对外的进出口贸易。
王先生委托当地裕隆食品公司代理出口,并组织当地蒜农按照标书进行备货。12月初,大蒜发货前,按照标书规定,官方质检机构韩国农水产食品流通公社专职质检人员对大蒜进行检验、监装,检验内容为大蒜质量检查。合格之后,方才能够装箱运输。王先生表示,检验合格后进行封箱,箱子都是韩国农水产食品流通公社亲自打上公社的铅封后放入集装箱进行运输的。
12月中旬,货物到达韩国釜山港口,由韩国食品医药安全处和韩国农管所分别进行货物检验。韩国食品医药安全处负责对大蒜进行动植物检疫,农管所负责大蒜的质量检验。随后,农管所表示,质量检验不合格,重缺点大蒜超标,要求返送货物。
根据王先生提供的标书,对质量部分的要求是:重缺点大蒜占所有大蒜的5%以下。重缺点指有病虫害、带伤、形状不良及发霉、腐烂的。随后,王先生递交复检申请书,但复检结果仍显示质量不合格。王先生表示非常不解,大蒜在发货前,韩国农水产食品流通公社质检结果合格,但到达韩国港口后又被韩国农管所认定为不合格,这一前一后的不一致,令蒜农无法接受。
“我们县是大蒜生产大县,我们都是挑质量好的蒜在备货,当初见过我们备货的蒜的农民都夸我们的蒜质量好,品质高,现在怎么韩国那边说不合格就不合格了。”王先生说,他自己组织的600吨大蒜返送回国仅储藏费用和运费就需260万元之多,“现在压力很大”。